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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5月实施 打劳动官司免费

 
 

编辑:厦门律师 来源:厦门法律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东方今报报道:(记者 夏友胜)再过十几天,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将不再掏腰包。从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新法)将正式实施。据了解,郑州市第一季度接到的劳动争议案件多达527件,比去年同期增长71.36%。

  劳动仲裁5月后免费

  新法实施后,劳动争议仲裁将首次免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根据现行的《劳动合同鉴证和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交纳仲裁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两部分。劳动争议案件每件受理费标准是:3人以下20元;4人至9人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50元。处理费按实际开支收取,有鉴定费、勘验费、差旅费、证人误工补助等。

  申请劳动仲裁小高峰提前到

  记者从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得知,郑州市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小高峰提前到来。今年第一季度,郑州市共接到劳动争议申诉527件,通过审查立案365件,涉及职工480人,这比去年同期增长71.36%。“最多时,我们一天接待四五十批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职工。”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处处长尹凤兰说,该处仅有5名专职仲裁员,根本忙不过来,仲裁书有时只能等到晚上加班写。

  加强业务培训应对仲裁高峰

  有关人士预测,劳动仲裁免费后,将会有更多的劳动者申请仲裁维权。

  据悉,郑州市现有58名专职劳动仲裁员,156个基层劳动争议调解联络员,可能会遇到“人少案多”的难题。尹凤兰处长透露,为积极应对即将到来的劳动仲裁申诉高峰,从昨天起,郑州58名专职劳动仲裁员已开始集中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应对能力,同时还将对企业人事劳资干部和乡镇社区的劳动争议调解联络员进行培训,以便做好劳动仲裁工作。

  “今后还要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作用,筑起‘第一防线’,将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她表示。

  ■新法新变化仲裁时效和结案时限有变化

  延长了申请劳动仲裁时效,由原来的60天延长到一年;且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的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缩短了结案时限,由最长90天缩短为最长60天。

  6种争议新划入仲裁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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