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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老汉被四子女赶出家门 大雪天跪求敬老院收留

 
 

编辑:拾零/文 来源:厦门法律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新闻原文:

  东亚经贸新闻记者曹光宇报道,12月5日清晨,长春市最低气温达到零下18度,寒冷的北风夹着雪花拍打着行人,一位头发花白的老汉拄着树枝跪在至爱敬老院外,敲打着铁门,哭求着说:“求求你们,收留我吧!干什么活都行,我要冻死了!”老汉名叫王德宽,60岁,有4个子女,老人说,自己将孩子们告上法庭,可赡养费至今没到位,已经无路可走了。

  被“请”出大女儿家 街头流浪乞讨

  至爱敬老院院长台丽伟忙将老汉扶进屋,一口气喝了两碗热粥才缓过来的王老汉扑通一声又跪下了:“我没地方去了,求你们收留我吧!”老汉说完哆哆嗦嗦地拿出了一份法院判决书,一双呆滞的眼睛流出泪水:我60岁了,孙子上小学6年级,3个女儿也都成家立业,可由于多年在街头抹灰为生,眼睛已接近失明。今年5月4日,因其他三个孩子拒不给付赡养费,老汉被大女儿“请”出了家门后,就开始了流浪生活:饿了在街头乞讨;困了就睡在火车站候车大厅。

  赡养费没拿到 老汉走投无路

  10月9日下午,王德宽到儿子家要赡养费,却与儿媳打到了一起,整天滴水未进的老汉被派出所警车拉走那一刻,他彻底的和儿女结下了“仇”。“我不想给儿女添麻烦。”王德宽说,为了度过寒冬,他扒上了一列南下的铁路货车,不久就被发现,他在铁岭站被赶下火车。老汉用了两个月的时间,靠要饭走回了长春。

  10月20日,王德宽来到绿园区法院,他说不要钱,只要法院判决子女们给他找个“存身”地方就行。

  11月21日,法院判决从2005年11月起,4子女每人每月付给王德宽赡养费126.44元,4个子女都表示对这个判决没有异议。可判决已经过去半个月了,只有儿子来看过他,但只字没提起给他安排住宿的事。老汉伤心欲绝:“赡养费没拿到,自己已经走投无路了。” 

  子女互相推诿 老人伤透了心

  昨日下午,记者拨通了王老汉大女儿王敏的电话,王敏说自家条件有限,父亲还有儿子,她作为女儿不能收留父亲,但如果兄弟王君拿钱了,她也愿意拿钱。“他(王德宽)自从我家离开后,我就没见过他,我会去敬老院看他的。”王君的手机是妻子接听的,她说老人的赡养费会付的,但以后要到家里住是不可能的。

  王德宽得知儿女们是这个态度后老泪纵横,连连叹气。王德宽老汉现已被至爱敬老院收留,可他还是希望在儿女面前终老一生。

 

律师评论:

  尊老爱幼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国法律也明文规定: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无论从道德的角度,还是法律的角度,新闻中的这些不赡养老人的不孝子女都应受到谴责和惩罚。

  现在,中国已经步入老年化社会,老人越来越多,社会和家庭都负担也越来越重,不赡养老人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于是引发了一个社会问题:如何更好地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呢?

  我认为,要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道德和法律两种手段缺一不可、且要相辅相成。不孝顺老人的子女,既要受到社会舆论的批评谴责,更要通过批评谴责,唤起其良心的觉醒,让亲情和人性回归。如果道德的力量不足以感化这些不孝子女,必要时应当要采用法律手段,强制其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但法律的强制力量在老人赡养问题上是有限的,如赡养的执行问题就很困难。更重要的是,赡养义务包括物质赡养义务和精神赡养义务两方面,司法救济往往只能解决物质赡养问题,它无法解决精神赡养问题。我们知道老人更渴望的是亲情的抚慰和关爱,在解决赡养问题上,采取法律手段则会显得力不从心。

  因此,赡养老人问题是个社会问题,家庭、社区、政府、法院等都应关心,但核心是做到每个人都关心。我们整个社会应当加强赡养老人的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使尊老、爱老蔚然成风,使中华民族的这种优良传统代代相传。

(厦门法律网 拾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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